關于傳發《全市保安服務市場 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傳發《全市保安服務市場
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公治傳發[2015]36號 簽發人:張曉昆
各分局治安大隊:
根據公安部和省廳治安部門保安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要求,支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全市保安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現傳發給你們,請結合轄區實際,認真部署落實。
治安支隊
2015年10月8日
抄送:省廳治安局;
胡士寧副局長。
全市保安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了切實規范全市保安服務市場,全面提高廣大保安隊員素質,促進我市保安服務行業健康發展,進一步提升監管績效水平,根據公安部、省廳治安部門通知要求,市局治安支隊決定從現在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關精神,在認真做好簡政放權、激發企業活力的前提下,堅持放管結合,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切實加強全市保安服務行業事中事后監管,努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保安服務市場,充分發揮保安服務業在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平安南京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二、工作目標
一是通過深入細致地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市保安服務行業的基本情況,進一步完善保安監管信息系統數據。二是清理一批不符合條件的從業主體,查處一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保安服務市場。三是明確基層監管力量,落實基層監管責任,進一步提高全市保安工作監管績效。
三、整治內容
(一)保安從業單位存在的問題
一是未經許可,擅自設立各類保安服務性質的組織和擅自提供保安服務的行為(包括從事報警運營服務的安全技術防范企業);以掛靠、承包、委托、加盟、勞務派遣等方式變相從事保安服務的行為;
二是保安從業單位未依法備案或者撤銷備案的行為;
三是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務的行為;
四是保安從業單位未按規定對全體保安員進行包括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規范等內容的崗前培訓和在崗定期培訓的行為;
五是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保安員隊伍存在的問題
一是保安從業單位的保安員未依法經審查合格、未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或者未通過保安員考試,無證上崗的行為;
二是保安從業單位的保安員未按規定穿著2011式保安員服裝或者未按照規定佩戴保安服務標志的行為;
三是保安從業單位的保安員違反《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行為;
四是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保安培訓單位存在的問題
一是未經許可,擅自設立保安培訓性質的組織和擅自從事保安培訓的行為;
二是保安培訓單位未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的規定進行培訓的行為;
三是保安培訓單位以培訓為名進行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四是保安培訓單位以實習為名派出學員變相開展保安服務活動的行為;
五是保安培訓單位亂收費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階段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5年10月)。各分局治安部門要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迅速組織開展全面細致的保安服務市場調查摸底工作,特別是對近年來納入保安監管的從事報警運營服務的企業,要進行一次認真的梳理,列入此次專項行動整治范圍,納入日常監管。要根據調查摸底掌握的第一手情況,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工作基礎臺賬,核對登錄保安服務監管信息系統。今后,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轄區所有保安服務區域(項目、小區),不管從業單位在哪里登記注冊,均由屬地分局、派出所督促備案。為了方便系統錄入,支隊已開放全市統一的窗口,用戶名和密嗎分別為“110110”和“123”。檢查中,發現從業單位已經備案,但服務區域(項目、小區)信息未備案的,如該單位已經聯機入網,轄區分局、派出所既可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備案,也可直接要求其派人到轄區派出所備案錄入;如該單位沒有聯機入網,直接要求該其派人到轄區派出所備案錄入。檢查中,發現從業單位未備案,轄區分局、派出所直接使用全市統一窗口進行單位、區域備案。
(二)整治查處階段(2015年11月)。對調查摸底發現的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予以查處。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保安服務、保安培訓的,要堅決依法取締,并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要積極與檢察、法院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配合,確保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要通過嚴厲打擊保安服務市場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保安服務市場秩序,為依法許可、守法經營的單位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要針對整治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摸清全體保安員的情況,存在隱患、苗頭的,要督促企業采取談話教育、心理疏導、調離、辭退等措施,確保及時妥善處理解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2月)。各分局治安部門要結合專項行動的總體要求,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評估、查漏補缺,發現存在的問題,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市局治安支隊將結合季度績效評估檢查工作,對各單位整治情況進行督導訪查,將檢查結果納入考核評估,對工作落實得力、整治成效顯著的分局治安部門予以加分;對落實專項行動要求不到位,工作乏力,效果不好的分局治安部門予以扣分,并要求“補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抓好落實。各分局治安部門要充分認識公安部、省廳治安部門開展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一定要嚴格依法予以整治,確保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切實維護全市保安服務市場秩序。
(二)密切配合,廣泛宣傳。專項行動中,各分局治安部門要積極協調工商、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門,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和優勢,建立職責明確、配合到位的聯動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多層次、多渠道、多角度地開展宣傳,擴大社會影響,提升保安行業和保安隊伍的社會形象。
(三)強化信息,認真總結。各分局治安部門要認真匯總工作情況、相關數據、行動戰果和典型案例,及時對專項行動進行階段小結和總結。11月3日前上報調查摸底情況,12月3日前上報整治查處情況及統計表,2016年1月3日前上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及統計表,重要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請隨時上報。
附件:保安服務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attached/file/20151103/20151103161243_21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