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停放和駛出車輛整齊有序。
2. 適用范圍
停車場
3. 職責
3.1 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同時負 責操作道閘。
3.2 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進/出場記錄。
3.3 秩序維護負責車場消防、安全的監督、指導。
4.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
《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南京市公安局關于停車場存放處統一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公安局停車場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南京市停車場管理辦公室關于停車場安全管理操作規程》
5. 工作程序
5.1 硬件標準
5.1.1 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消火栓、消防卷盤、噴淋頭,配備手提式便 攜滅火器、通排風機、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防火卷簾門等。
5.1.2 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行車線、停車位、禁停、轉變、減速、禁鳴、 限高、行人消防通道等醒目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5.1.3 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1.4 停車場必須配備電動道閘及自動計時收費系統。
5.1.5 超過100個車位的停車場應配備安保監控系統。
5.2 機動車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
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 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 品隨身帶走。
5.4 2.5噸以上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以上客車、拖拉機、 工程車,以及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車場。
5.5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 車輛發生漏油、漏水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6 禁止停車場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習。
5.7 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消防、清潔、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8 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執行任務的車輛除外), 購停車權證的車輛停放在已劃出的固定區域,臨時停車車輛不得 停泊。
5.9 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10 不準酒后取車啟動、駕駛。
5.11 場內禁止吸煙,禁止亂扔雜物。
6. 車輛進出
6.1 所有進出停車場的車輛,均憑收費卡、收費單出入停放車輛。進入收費 站時,,收費員應及時記錄下入場時間,有自動取卡機(取卡),并告誡其妥善保管,車輛憑卡、單出場。
6.2 車管人員引導駕駛員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后,應查驗收費卡、收費單, 在收費單上注明車牌號、停車時間、車況并請其在收費單上簽字,提醒 駕駛員憑卡、單提取車輛,若卡、單丟失,責任自負。
6.3 凡私家車位、包月車位的車輛(有本公司發放的停車卡)入場時,刷卡進出。系統自動識別。
6.4 外來車輛入場時,收費員應向其發放黃色磁卡、收費單,刷卡。離場時, 收回磁卡、收費單并注明離場時間,按章收費。
6.5 收費員應妥善保管收費卡、收費單,按規定發放使用,如違反規定發放 使用,經查實,加倍處罰。如發生丟失現象,由收費員賠償損失。
7. 巡視
7.1 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 車門、窗、未上鎖及現象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 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7.2 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和收費亭取得聯系,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 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 告領班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7.4 當班保安人員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卷簾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設 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5 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 交款
8.1 每天早班下班后,收銀員應將本班次收費款交財務部。
9. 意外事故的處理
9.1 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應立即通過收費員通知 業主,同時報告班長和管理處。
9.2 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應保護好現場。
9.3 屬樓上拋物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樓崗通知,肇事者 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9.4 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車輛進場時間、停放地點、發生 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9.5 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由管理處匯報安全部派員協助處理,同車主確認 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9.6 發生事故后,被保險人(車主、停車場)雙方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9.7 車管員、管理處、車主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作好調查處理工 作。
9.8 涉及到的管理處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物業公司組成聯合調查組,詳細 調查事件情況,并做出處理決定。
10. 質量記錄表格
值班交接班記錄
車管員工作規程
1. 目的
確保停車場的車輛安全、整齊、有序。
2. 適用范圍
國睿大廈車管員。
3. 工作程序
3.1 車輛進場
3.1.1 當有車輛已辦理完進場手續駛入車場時,應主動上前指引車輛緩行安全 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無固定車位的車輛不得停放于固定車位上。
3.1.2 對車輛外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請司機(車主)予以確認。
3.1.3 提醒司機關鎖車輛門、窗,并檢查是否漏水漏油,要求司機調好防盜系 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3.2 保管
3.2.1 每半小時巡視檢查一次車輛是否正常,如發現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 車未上鎖,漏油漏水等情況應立即通知班長,并通知業主前來處理,未 通知到業主時,由班長負責協調有關事宜,車管員做好相應記錄,對此 車嚴加看管。
3.2.2 清點車庫內車輛,隨時與收費崗聯系,以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3.2.3 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時要立即令其離開,防止發生意外事 件。
3.2.4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防火卷簾門、消火栓、滅火器、噴淋頭等設施,發現 異常立即上報。
3.2.5 維護好車場的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3.3 車輛出場
3.3.1 當車輛駛出車場時,應仔細核對出場的車輛和駕駛員。
3.3.2 嚴密注視車輛的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醉酒車者應立即勸阻,并報告 班長前來處理。
3.3.3 若對出場車輛或司機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前向司機敬禮,再向司機盤 問核對有關情況。
3.3.4 在盤問和核對中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扣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并同
收費崗一道制止其出車行為,并匯報班長。
3.4 值班所發生的情況應及時記錄,在下班前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4. 質量記錄表格
QR/AQ-01-01 值班交接班記錄
QR/AQ-03-01 車輛出場登記
QR/AQ-03-02 地下停車場收費單